各县(区)司法局,市法援中心,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水平,增强专业服务技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局定于近日举办全市法律服务队伍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4月11日—12日,4月10日下午4:00后开始报到。
二、培训地点
朱家尖金沙度假村(南沙)。
三、参加人员
全体律师(含实习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市、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和法援中心执业律师。
欢迎律师助理参加。
四、培训内容
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理论实务知识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宣讲等。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执业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300元,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每人200元。
2.住宿费:各单位(个人)自理(标准间,每间200元)。
请各单位及时安排好工作,组织人员准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培训期间实行点名制,并对每场到课情况进行通报。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