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律协〔2009〕9号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工作的持续开展,确保我市律师理论研讨工作的常态化,全面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根据省律协及市律协的年度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律师开展理论研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高度重视律师理论研讨,要把律师理论研讨工作作为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理论研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位理事、各所主任、合伙人要带头撰写。
二、今年仍将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百分考核的要求,对各所理论调研活动进行考核,各所要将任务落实到人。
三、理论调研要紧密联系律师工作或律师事务所管理实际,观点新颖,论述条理清楚,论证充分,有一定深度。选题时可参阅“论文初选参考题”(附件一),文章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不予提交。
四、请各所将确定的论文题目及作者(附件二)于5月30日前报市律协,论文稿件由各律师事务所于6月30日前收集并将稿件的电子文挡发送或交至律协秘书处(E-mail:zslx1@163.com)。市律协初定于7月下旬召开全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
附件一:论文初选参考题
附件二:2009年律师实务理论调研安排情况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