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律协〔2009〕24号
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为推动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充分发挥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在行业建设中的作用,要求各专门、专业工作委员会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业务领域,制定并上报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内容
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总体工作目标,以及根据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的具体活动计划(包括研讨会、座谈会、讲座、听证会、业务观摩、业务培训、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书、开展义务咨询、法律宣传宣讲、对外交流、信息服务等)。要求每年度至少有一次全体委员参加的活动。具体活动计划中应明确活动主题、初定时间、参与人员、经费核算,便于市律协作出统筹安排(具体活动方案届时另行上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于2009年11月25日之前将书面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到市律协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海芳
联系电话:0580-2020695
电子邮箱:zslx1@163.com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