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司办发〔2009〕75号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制度的通知》(舟司办发〔2009〕74号)要求,决定2010年1月上旬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度综合管理百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0年1月6日开始,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制度的通知》及舟山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自查自评:由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自评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请于2010年1月5日前上报市局律公处。
2、考核组检查考核:由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将采用查看各类台帐、帐册、全年收案登记、档案登记和随机抽查卷宗等方式,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四、考核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继跃
副组长:宗 凯
成 员:岑海玲、项 敏、王一然、朱南平、裘 杰、林德华、邵汉军。
五、有关要求
请各所接本通知后,对本所2009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实事求是作出自评,按时报送,并整理好各类台帐,做好迎检准备。各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核时间的请及时与考核组联系。
联系人:项 敏 2021749 13957232537
附件:2009年度市属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时间安排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2009年度市属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时间安排表
2010年1月6日上午 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6日下午 浙江五奎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7日上午 浙江桀言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7日下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
2010年1月8日上午 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11日上午 浙江恒顺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11日下午 浙江明达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12日上午 浙江民鸿律师事务所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主题词:律师事务所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律师协会。
舟山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