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律党〔2010〕3号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律协党总支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舟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舟律党〔2010〕2号),经研究决定,在市律协的各支部中开展创建“五好支部” 和争当模范党员律师的活动,各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律师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争创活动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也必将以律协党建工作推进我市律师行业全面新发展。为此,望各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创建“五好支部”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
1.支委会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好;
2.建立支委会学习制度每两月不少于一次;
3.定期召开支委会、本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对党员管理、发展等内容作集体研究讨论,全年支委会不少于6次;
4.支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保持廉洁自律;
5.支委成员及时与党员和非党律师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促进和谐团结。
(二)党员队伍好
1.党员律师要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参加本支部和上级党组织的学习与党课教育、党日活动;
2.自觉参加集体或个人自学政治与业务知识,并把学习情况记录在《个人学习档案》;
3.增强宗旨观念,牢记“三个至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4.自觉遵守党纪和《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关心集体、关心进步青年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的成长,开展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进步。
(三)管理机制好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管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党支部从静态到动态的管理制度;
2.坚持党员离岛外出10天以上向支部主要负责人请假,支部成员外出一周以上向党总支组织委员请假;
3.支委会每季度对党员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总支;
4.坚持完善支部工作台帐,凡支部集体学习、活动等情况及参加人员都要详细记录;
5.完善支部工作考评制度,年度由总支负责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业绩好
1.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努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2.勤奋工作,拓宽案源,多办案件,凸显业绩,合理收费;
3.积极参加为“三农”服务,为新渔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4.积极参加法律拥军,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
5.积极参加“法律体检”,为我市重大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6.积极参加“12348”法律服务值班,做好信访与咨询等工作;
7.积极参加法制宣传,为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开展法律辅导和法律知识宣讲。
(五)社会反映好
1.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整洁仪表;
2.热情接待来访与受理的当事人,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3.诚信服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承办当事人委托的各项事务;
4.及时、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投诉事项,党员律师办案做到零投诉;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受各种合理性的批评意见,努力改进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争当模范党员律师标准:
(一)政治思想好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重要决策,政治坚定,思想敏锐,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端正学风好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能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年至少完成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
(三)组织观念好
保持与党组织密切联系,积极参加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教育及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四)大局意识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化解社会各类群体性事件,做好维稳维权工作,服从行业管理,增强团队意识,促进本单位和谐团结。
(五)恪守诚信好
牢记“三个至上”,坚持信念,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党员律师全年办案达到零投诉。
(六)工作勤奋好
积极开拓案源,多办案件,尽心尽力依法承办当事人委托的各类事项,合理收费。
(七)公益奉献好
在为“三农”服务、法律拥军、法律体检、“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值班以及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辅导中表现突出。
(八)模范作用好
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党员的“八条”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八条”权利,牢记宗旨,服务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事事处处起好模范表率和示范传导作用。
(九)廉洁自律好
注重自我党性锻炼与思想修养,重品行,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保持共产党员的昂然正气。
(十)执业纪律好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在创建“五好支部”和争当模范党员律师活动中,遇到问题,或者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支部及时向市律协总支报告。
附件:舟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创建五好支部考核标准评分表
2010年4月8日
主题词:律协 创建 五好支部 决定
抄送:省律协党委,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舟山市律师协会 201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