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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1/11/15    文章来源:舟山市律师协会    浏览次数:14684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

该所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兴普大道298号港汇广场422-428室,办公面积近300平方米。前身是普陀县法律顾问处,组建于1983年,系普陀区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经过发展,于1992年改名为云帆律师事务所(浙江•舟山),1999年又更名为现在的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200010月,该所由国有所改制为现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隶属于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现所内共有执业律师5名,均为专职,实习律师1名,律师助理2名,其中4名执业律师为中共党员。该所人员的学历均达到大学本科以上。该所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特别擅长刑事、经济、房地产、行政、海商等领域的业务开展。我所曾先后担任过朱家尖街道办事处、蚂蚁乡人民政府、虾峙镇人民政府、东极镇人民政府、登步乡人民政府、普陀区旅游局、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建设局、普陀区房管处等多家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本市、区内几十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大型房地产企业如浙江恒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中昌房地产有限公司、舟山三盛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海力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大中型船舶制造和船舶修理企业如阿尔发船舶制造(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普陀螺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该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与嘉奖。在2004年被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普陀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普陀区妇女联合会授予普陀区妇女儿童特约维权岗的牌匾,同时分别于2007年度、2010年度被普陀区司法局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在2008年度,我所参加了由市局、市律协举办的全市律师事务所非诉讼方案竞赛,并获得非诉讼方案竞赛第三名。在2011年度,我所律师郭行舟被指派为普陀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的随访律师,同年,郭行舟律师又被聘为普陀区协助调处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行业专家。

 

【律师简介】

 

郭行舟

 男,1965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于1985年进入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下属的普陀县法律顾问处工作,并于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正式执业,至今从事律师工作已达20多年,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共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上千起,特别在刑事、行政、公司法律事务、海事海商、农村土地征用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法律视点和法律见解。人长期担任本市、区内外几十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郭行舟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中也热爱公益事业,并取得过一系列的荣誉和奖章,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并荣立过三等功。在2009年度,本人撰写的题为《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的法律分析》的论文,荣获了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三等奖;在2010年度,本人撰写的《关于在校学生犯罪问题的理性思考》一文荣获舟山市律师协会三等奖;201010月,本人被舟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舟山市律师协会联合聘任为舟山市建筑业律师顾问团顾问律师;在2011年度,本人被指派为普陀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的随访律师,同时又被聘为普陀区协助调处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行业专家。

 

陈铃

男,1969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88年学校毕业后分配至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工作,后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任浙江星岛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10月,由国有所转制为合伙所后,调任至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1993年起正式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几百起。近年来,本人侧重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开展,特别是在担任市内某大型集团公司及其一系列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以来,长期进行大型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整合、重组以及与其他省、市、自治区政府项目合作等法律事项的谈判,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审议,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为自己积累了丰富的谈判经验和谈判技巧。

 

俞宏波

男,1976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于19968月毕业后分配至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工作,200010月辞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10余年,先后办理刑、民事及各种非诉讼案件数百件,目前,担任着20多家公司包括多家行政机关在内的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诚信做人、勤勉敬业,良好的为人及认真的办案作风等深受当事人好评,通过多年的执业,现积累有比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处理复杂事件的能力,擅于办理各类民商及非诉讼案件。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对于工作中接触到的有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能做到早汇报,及时与当地的司法部门沟通,细心疏导并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去倾心化解。社会责任感强,律师执业多年,一直热心公益事业,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期间,能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社区的各项义务性工作。 

 

张定军

男,1965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1997年始正式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对海事、商事法律法规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拥有独到的法律见解;同时长期担任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善于解决公司的日常法律事务。同时积极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经常参加普陀区政府领导的随访接待工作及信访局的常规信访接待工作。在2009年度被普陀区司法局评为普陀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在2010年度舟山市司法局被评为舟山市法律拥军先进个人。

 

马狄

男,1977614出生,本科法律专业,四级律师,现为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房地产、劳动等业务。2007年自考本科毕业,并被舟山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推荐、评选为 “第四届全国优秀自考生”,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6月正式开始执业,执业不久我有幸被普陀区司法局指派试点担任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街道下属6个城镇社区的法律顾问,期间经过事务所及本人的努力,创新了城镇社区的工作机制:即针对社区办公的实际情况,并经各社区提议,我所制定了“158方案,“1”即每天安排专人打一个电话;“5”即每周5个工作日,只要社区有需要,随叫随到;“8”即每天8小时随时接听社区的电话,期间如有特殊需求,事务所即刻指派相关律师(全所律师都可能被指派)到相关社区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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