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新区”建设,近日,经前期调研论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发文,首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站长并负责日常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建工作站志愿者团队,定期参与工作站公益服务,志愿者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市律师组成。工作站主要承担五项职责: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必要的法律帮助;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商请函;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和相关普法活动;引导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诉前调解,代理申诉信访案件的听证、调解、化解,协助做好服判息访工作。工作站的设立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