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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11/29    文章来源:舟山市律师协会    浏览次数:11307

【律所事务所介绍   

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系原舟山市律师事务所转制而来,现位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自行购置的中昌国际大厦24楼,办公设施先进完备,是舟山本土发展起来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是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也是舟山市唯一一家长江律师联盟成员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18名,其中有法学、金融保险、自贸区学习背景的硕士研究生5名,汇聚了一批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律师、“第四届百名优秀人物”、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舟山市律届新秀等优秀律师,拥有一个业务精通、勤勉奋进的团队。

 

【律所的主要服务对象】    

震舟所全体执业律师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民商、海商案件,长期担任舟山市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例:舟山市交通委、舟山市港航局、普陀山管委会、舟山广播电视总台浙江省烟草公司舟山市公司、浙江省舟山中学等,并着力在服务新区经济方面做了“四个唯一”:

    1、为舟山市仅有的两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润集团、中浪环保股份的唯一服务律所;

    2、为舟山市唯一上市公司金鹰股份提供服务的唯一律所;

    3、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移动、长宏国际、浙江华业等中国企业500强服务最多的舟山市唯一律所;

4、为全市所有跨海大桥等重大工程服务最多的舟山市唯一律所。

 

【律所办理的成功案例】    

震舟所曾先后办理过舟山连岛跨海大桥被撞索赔二案、舟山大型水产企业与日本某著名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累计10亿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系列案件、中国石油王某60万元受贿宣告无罪案、震惊全国的人民银行某支行严某行长“挪用2500万元发行基金、滥用职权”金融大案、浙江省副部级领导张某受贿案、丽水市涉矿职务犯罪窝案,以及浙江大学理事王某涉及国家机密的特重大案、全国首例人类辅助生育案等在全国、省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分别被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21世纪导报等中央、省、市媒体报道。

 

【律所办理的重大非诉讼业务】   

震舟所先后为舟山五座跨海大桥、舟山市小干岛商务开发建设指挥部、六横大桥建设、岱山跨海大桥、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武钢铁矿砂中转码头建设、长宏国际产业园区建设以及波音公司员工培训中心项目等重点工程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震舟结合舟山自贸区发展中的困境,创新法律服务内容,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其中:为推动世界500强企业正威国际集团与舟山涉港涉油企业的项目并购合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协助舟山涉港涉油企业完成引资18.5亿元;为江海联运涉港等本土企业顺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完成多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支持企业融资规模近20亿元;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尤其就预计融资规模逾600亿元的融资难题提出法律意见,控制项目法律风险;为国有综合投融资平台融资瓶颈难题出具法律风险防控意见,协助企业打通融资渠道,顺利完成政府相关投融资任务30亿元;全程参与市内优质不良资产并购重组项目的推进,为不良资产项目处置方案拟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法律关系梳理、法律风险把控等问题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助力全市江海联运企业发展。

震舟所作为全市第一家获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成功办结了浙江帅马服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案,成为我市第一次由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大型企业破产案件的典型,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扮演好社会“稳压器”的角色,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其中大量案件在近5年来集中处理和解决,考验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截至目前事务所共办理破产案件 10 件,己办结 6 件,共涉债务约 38 亿,涉及职工人数 1774 人,成为我市办理破产案件时间最早、数量最多、涉及职工人数最多的“三最”律所,并在最终都取得了个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满意”。

 

【律所的荣誉】    

震舟所2005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获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舟山市第一家律所),并成为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会员。2010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2012年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首批五星级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舟山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

在今后的发展中,震舟所将牢记“诚信、勤勉、效率”的原则,努力朝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层次化的方向迈进,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促进舟山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联系方式】

地址:舟山市临城中昌国际大厦24楼

电话:0580-2161510

传真:0580-2161500

邮编:316021

网址:http://www.zsls.com.cn

E-mail: zjzzlssws@163.com

 

【律师简介】

邵汉军

男,1964年3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浙江省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获“第四届百名优秀人物”称号,现任舟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舟山市法学会法学人才专家库成员,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省刑辩讲师团讲师。1999年被选派在美国莫虎律师事务所、加拿大潘·贺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2001年赴德国进行BOT项目的专业培训。有多篇文章在《律师与法制》刊物上发表,其中他所办的案例己被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的《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一书入选。在原检察机关和多年的律师工作中积累了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邵汉军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多年,先后担任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局、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移动舟山公司、中国石油舟山公司、舟山市小干岛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舟山广播电视总台、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长宏国际、浙江华业公司、世纪太平洋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邵汉军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在本市、省乃至全国也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涉及刑事、房地产、海商、行政、民商等各个领域,其中办结的很多案例在央视国际网、21世纪导报、《南方周末》、央视《现在播报》、《中国金融网》等有关单位和媒体上广泛报道,其代理的副部级领导干部受贿案、舟山连岛工程跨海大桥(及金塘大桥)被撞索赔二案、中国石油王某60万元受贿宣告无罪案、震惊全国的人民银行某支行严某行长“挪用2500万元发行基金、滥用职权”金融大案,以及我市著名水产企业与日本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近十亿元国际货物买卖案件等,都有着较大的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好的满意效果。

徐盛军

男,1965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研究生,三级律师。199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93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为震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二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徐律师担任了十余家企业、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并担任舟山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多次赴上海等地参加独立董事的专门业务培训。徐盛军律师擅长民商诉讼业务,通过长期的司法实践,在民商诉讼上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并成功办理了数起影响较大的破产案件,现担任舟山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在破产管理人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2012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

顾百明

男,1965年5月出生,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三级律师。现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并担任舟山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顾百明律师已有二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历,系舟山市律师界的资深律师,已累计办理过上千件民事、商事、刑事及海事、海商、劳动争议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过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担任过多起企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职责。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业务能力强,擅长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的民商类诉讼案件。工作责任性强,信誉好,从未受到过相关人员的投诉,在业内有较好的口碑。为人宗旨:诚信、正直、务实。

董夏通

男,1964年7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在岱山县人民法院工作,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1990年被授予舟山市优秀中青年律师荣誉称号。该律师坚持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已任,擅长办理民商、金融、房地产、海事海商案件和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韩海斌

男,1969年11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四级律师,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1994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舟山市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保护消费者权益志愿者。该律师在执业中,办案认真,竭诚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业十年来,取得了委托人的好评。该律师擅长经济合同、刑事、海商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王力

男,1960年3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较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律师实务知识。在多年的律师执业工作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擅长于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民商、行政和海事案件,对非诉讼案件的代理有独到之处。尤其能熟练运用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处理公司、企业的各种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2013年被评为舟山市司法行政系统“五佳”法律服务工作者。

邵舟波

男,1980年9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8年获浙江省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比赛三等奖,现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邵舟波律师法律理论基础扎实,办案认真负责。曾为普陀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提供法律服务,并先后办理了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舟山市42家网吧侵犯著作财产权案、浙江帅马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擅长办理金融、经济合同纠纷、民事侵权赔偿等法律业务。2012年被评为舟山市优秀青年律师。

林婉君

女,1975年4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自1996年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舟山创业女性法律顾问团成员、定海区消费评议团成员。该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中,能急当事人之所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工作之余努力学习各类新的法律知识,与时俱进。该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刑事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2012年被评为舟山市优秀女律师。

蒋善军

男,1977年7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200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11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该律师专业基础扎实,对待当事人热忱尽心,工作勤勉敬业,在民商事、刑事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以专业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广大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3年被评为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个人。

吴莹

女,1980年8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四级律师。201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通过系统法学专业学习,基本掌握法学理论知识。本着“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理念,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毛海英

女,1983年12月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四级律师。2009年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毛律师对人真诚,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工作认真负责,协调组织能力强。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

王维雅

女,1988年9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四级律师。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律师待人真诚、热情,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对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有一定的研究。

王曾

男,1990年1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该律师掌握各项法律知识,参与多起破产案件处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的理念,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陈杰

男,1981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法律硕士。2004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检察机关从事公诉工作,曾任普陀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舟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获浙江省十佳公诉人、舟山市优秀公诉人、普陀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舟山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辞去公职到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多年的司法机关一线办案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领域辩护及代理业务。在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参与了多起破产案件、律师尽职调查和民商事案件的办理,担任数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秉承“诚信执业、忠诚服务”的执业宗旨,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吕仁平

男,1981年9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8年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任职于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等大中型律师所,兼任多家法律顾问,参与代理二百多起诉讼案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累计人民币二千万以上。

多年来,吕律师凭着精通法律,善于协调的优势,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同时非常注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多次参加法学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行业交流。“情撒人间倡仁义,法正世间不平事”是吕仁平律师所坚守的人生格言。

沈晨翔

女,1991年2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文学双学士,现为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晨翔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职业素养,参与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和破产案件的管理。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鲍缀倩

女,1990年出生,浙江工商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专业,金融法方向,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为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舟山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鲍缀倩律师多次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等非诉业务及金融诉讼案件的代理,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其撰写的《论互联网保险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一文获浙江省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舟山市2016年度律师事务理论文章评审会一等奖。

张驰

男,1991年出生,兰州大学法学硕士,民商法学专业,2014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现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舟山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学理论功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与汪振江教授合著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一文发表于CSSCI中文核心期刊《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与邵汉军律师合著的《丧偶女性行使生育权的法律思考》一文收录于2017年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集并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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