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市律协第七届理事会决定对原有的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共设置九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民商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行政专业委员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为做好各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经七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和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现将报名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视情设副主任若干名,每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7至11名。根据业务领域实际需要,若委员会委员人数少于7名或多于11名时,由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报经理事会批准。
(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由执业律师自愿申报或由律师事务所推荐,并由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会同秘书处根据申报人数、申报人员的条件、专业表现等因素确定;主任(副主任)由执业律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属律师事务所推荐。申报主任的人选经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初审、推荐,或通过竞选方式产生主任提名名单,报理事会决定;副主任人选,由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商秘书处,在参与竞选主任和申报副主任的律师中提名,报理事会决定。
(三)每位律师限报两个专业委员会,每位律师限报一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同一律师事务所人员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不得超过两名,担任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不得超过两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在舟山市注册执业;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与执业操守,近两年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有志于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关心行业建设,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具备的条件
1、在舟山市注册执业且执业3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执业操守,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要求具备三级以上律师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水平的资历,在本专业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参加委员报名的,按要求填写《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自荐为主任的,按要求填写《专业委员会主任报名表》外,还应需提交相关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并附页列举主要案例。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
报名书面材料由各所统一汇总后报至秘书处。
联系人:张海芳,联系电话:2020695。
附件1: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附件2: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报名表
舟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