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所、律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维护律师健康权益,确保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安全稳定,经和全市各主要看守所联系对接,就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省公安厅2020年2月1日下发的《关于公安监管场所细化疫情防控特殊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监管场所要尽量减少或暂缓律师会见,对因案情重大或开庭等原因确需会见的,须提前预约并经局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安排,未经预约确认一律不予接待。律师会见采取所内视频会见、家属会见室会见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尽量压缩会见时间。
2.为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如确需会见的,部分舟山公安监管场所要求会见律师提供相应健康证明,方可安排会见。
3.鉴于目前舟山市各法院已基本取消近期庭审安排,故各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妥善安排会见事宜:
(1)及时和公检法机关对接、确认案件进度及庭审时间调整情况,原则上无特殊原因请各位律师不要安排会见。
(2)如确需会见的,应按照公安监管场所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市律协将及时跟进公安监管场所管控措施变化。各律所如有律师在会见中遇到相关问题的,及时向市律协报告。
特此通知
舟山市律师协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