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市司法局会同市交通局开展“立法大家谈”活动,以贴近民生、与群众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作为本次活动主题。汇业浙江自贸区办公室创始合伙人陈嘉诚律师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受邀参加此次活动。 陈嘉诚律师围绕此次主题对条例中个别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涉及运营权的授予方式、低碳基本原则的落实、主体规范、从业资格申请条件、驾驶员服务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采用信用监管方式等方面。 客运出租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陈嘉诚律师表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立法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政协委员愿意并有责任时刻关注法治建设前沿动态,积极为我市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与保护贡献专业智慧。
6月11日下午,市司法局会同市交通局开展“立法大家谈”活动,以贴近民生、与群众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作为本次活动主题。汇业浙江自贸区办公室创始合伙人陈嘉诚律师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受邀参加此次活动。
陈嘉诚律师围绕此次主题对条例中个别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涉及运营权的授予方式、低碳基本原则的落实、主体规范、从业资格申请条件、驾驶员服务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采用信用监管方式等方面。
客运出租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陈嘉诚律师表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立法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政协委员愿意并有责任时刻关注法治建设前沿动态,积极为我市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与保护贡献专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