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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自贸区所开展7月学习会专题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
发布日期:2026/8/10    文章来源:舟山市律师协会    浏览次数:10

2026年7月29日,王晨姣律师在本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专题授课,对新司法解释条文进行系统解读。

本次授课重点围绕五大核心板块展开:一是合同效力规则,明确必须招标项目效力补正及"明招暗定"绝对无效的认定标准;二是资质借用与工程款保护体系,确立挂靠人主张工程款的区分规则,回归合同相对性,同时扩展代位权适用范围并强化农民工工资权益保护;三是工程价款结算规则,明确固定价格合同原则上不予调整,固定总价合同解除比例结算方式,并对审计结算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四是优先受偿权制度,明确权利范围、折价协议行使要件、债权转让审查标准及物上代位性等规则;五是司法行政联动机制,明确违法线索移送要求。

王晨姣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对条文适用要点和风险防控要点作出针对性提示。本次授课内容精炼务实、重点清晰突出,进一步提升了本所法律服务专业化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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